一、哪些畢業生能夠享受基層就業代償政策?
本辦法中高校畢業生是指貴州省省屬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學校、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含往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全部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中央部屬院校畢業生到我省基層單位服務的,由其畢業院校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各市(州)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基層單位服務的,按各市(州)的相關政策執行。
省外非部屬高校畢業生到我省基層就業不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範圍。
二、我省基層單位具體是指什麼?
本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我省縣以下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村(居委會、社區),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場地地處我省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各市(州)、縣(市、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和各縣城關鎮不在補償、代償範圍。
對轉崗且符合代償資格的畢業生,應由第一次接收單位人事部門和第二次接收單位共同出具證明,證明其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性質符合補償代償條件,服務期必須連續、中間不得有間隔期。
三、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的标準和年限是多少?
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累加的全部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本科、專科(高職學校、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生,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在校學習時間低于規定學制的按實際學習時間計算,高于規定學制的按規定學制計算。
四、3+2學制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工作滿三年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是按5年的學費(或貸款)進行補償還是2年?
3+2學制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按照2年進行補償貸款。
五、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方式是如何規定的,是分批補償還是一次性補償?
對到我省基層單位工作獲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采取三年服務期滿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的辦法。代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産生的利息。
六、國家助學貸款包含哪些?
國家助學貸款包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農村信用聯合社發放的由政府貼息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七、對于在2006-2008年,我省省屬高校畢業生加入基層服務項目的,是按照哪一年的文件執行相關政策?
按照文件規定,對在2006-2008年,我省省屬高校畢業生加入以下基層服務項目的,隻代償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無學費補償,服務年限為5年,具體項目有:
(一)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三)三支一扶計劃;
(四)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五)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八、在服務期未滿、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專項資金未撥款前,畢業生貸款的本息由誰償還?
畢業生在畢業時要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按照國家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簽訂還款計劃書,在服務期未滿、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專項資金未撥款前,學生按照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還款計劃書自行按期按時還款,服務期滿後一次性補償,本人所付利息由所在高校打入學生個人賬戶。
九、在校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已經還清,還能否申請貸款代償?
可以。按照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和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就高原則進行補償。
十、本人提前還清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利息按實際發生的補償還是按服務期利息補償?
符合代償條件的貸款畢業生利息按文件規定年限代償,提前還款時所付利息低于服務期應付利息的按實際支付利息補償,高于服務期應付利息的按服務期應付利息補償。
十一、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程序是什麼?
(一)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向學校遞交畢業生本人、就業或服務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3年以上(含3年)就業協議(複印件一式三份),并領取《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考核表》。
對于2006-2008年參加我省基層就業或服務有關項目的省屬高校畢業生,提交與鄉(鎮)和縣級“引導辦”、“西部計劃辦公室”、“三支一扶計劃辦公室”、“特崗辦”簽署的服務協議(複印件一式三份),并領取貴州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考核表》(附件1-2)。
畢業學生将《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貸款代償考核表》(或《貴州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考核表》)交就業或服務單位人事部門,以備考核。
(二)高校畢業生按協議約定到基層單位就業或服務期滿後,回原畢業高校,提交經就業或服務單位、縣級勞動人事部門審核的《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貸款代償考核表》。
對于2006-2008年參加我省基層就業或服務有關項目的省屬高校畢業生,須向原畢業學校提交由服務鄉(鎮)和縣級“引導辦”、“西部計劃辦公室”、“三支一扶計劃辦公室”、“特崗辦”審核的《貴州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考核表》。
(三)高校審核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填寫《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或《貴州省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四)相關單位審核:
1、畢業院系審查。各學院分别對本(專)科生、研究生提供相關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由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畢業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審查。申請學生将《貴州省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或《貴州省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并上交相關資料(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式三份、銀行卡複印件一式三份)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
3、畢業學校評審。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畢業生申報材料進行核定,确定拟推薦代償學生名單。每年5月31日前,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學校拟推薦代償學生名單及材料上報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批;
4、其他事項。推薦的代償畢業生若是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在辦理代償手續沒有批下來之前,學生須先按照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和還款計劃按時按期還款。
十二、對于未在基層單位工作的部分畢業生弄虛作假的情況,如委托關系出具就業證明甚至合同書等,該如何處理?
對于弄虛作假的高校和高校畢業生,一經查實,除收回代償資金、通報工作單位外,将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十三、各高校在進行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補償時,需要同時開展哪些配套工作?
高校要建立與就業或服務單位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定期聯系制度,主動了解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工作或服務情況,向銀行正常還款的情況,高校要專門為獲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建立完整準确的檔案,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對于已經審核通過的具有學費補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其應得款項如何安排到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經校、省各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财政廳和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把相關資金層層劃撥至各高校,高校在将資金代為償還給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或返還給高校畢業生本人。
十五、提前離開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同學還能申請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嗎?
不能。對于離開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未滿3年服務年限,不具備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十六、往屆畢業生參加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問題如何界定?
往屆畢業生以就業時間劃分,不以畢業時間劃分。在2006-2008年期間參加五大項目的往屆畢業生按五大項目政策給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無學費補償),服務期為5年;2009年後參加基層就業并且符合補償、代償政策規定的往屆生,按2009年出台的黔财教〔2009〕114号關于《貴州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執行。
十七、對專升本、本研連讀同學的學費補償年限如何計算?
答:對專升本、本研連讀的按國家規定完成該學曆相應學制計算,在校學習時間低于規定學制的按實際學習時間計算,高于規定學制的按規定學制計算。如一個同學通過專升本取得本科學曆,按國家規定專科需讀兩年,本科需讀兩年,該同學學費補償年限為四年。
十八、對2005年以前(含2005年)畢業生參加基層就業的可以享受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嗎?
不能。對2005年以前(含2005年)的不在政策範圍内。